| 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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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是电子注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集工作由驻各省新华社通讯分社承担。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的规定,自2019届毕业生起,施行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为保证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校外学习中心主动联系各省新华社图片采集中心,组织好学生完成电子图像采集与校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 1.采集方式。福建省外校外学习中心自行与本省新华社图片采集中心联系协商,选择适合本学习中心的采集方式。福建省内校外学习中心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之一采集电子图像信息。 (1)到点集中采集。利用每年2次期末考试集中的机会,由福建省新华图片社图像采集中心指派拍摄组到各校外学习中心集中采集。 (2)提交相片到福建省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扫描。 图像扫描具体操作注意事项,参阅学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图像相关操作及表格-《福建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电子注册图像扫描注意事项》。校外学习中心上报的图像采集表,必须严格按照新华社图片采集中心的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格式(学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数据库标准格式》,且认真核对,确保相片和学生数据的唯一对应。 (3)学生自行补拍。方法如下: ①到福建省新华图片社图像采集中心所在地现场补拍。地址: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联系电话:0591-87381557。 ②学生本人登录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主办的“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网”在线补拍。 ③学生本人通过“毕业生图像采集”微信小程序完成个人图像采集。 2.采集费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由学生自行承担。集中采集的,由各校外学习中心收齐后统一交新华图片社图像采集中心。 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校对 为了保证学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顺利链接到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请校外学习中心收到新华图片社寄来的纸质相片和光盘后,及时将学生的电子图像信息上传至学院管理平台,并通知学生尽快登录学院管理平台和学信网学籍档案系统,校对个人图像信息。 1.校外学习中心将电子注册图像上传学院管理平台的操作流程,详见学院网站首页“下载专区”-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图像相关操作及表格-《图片数据上传学院平台操作说明》。 2.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校对注意事项: (1)学生从学院网站首页“快速通道” 登录“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学生注册学信档案前,请先进入“帮助中心”,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2)学生注册账号时,务必确保自己填写的邮箱、手机号有效。建立个人学信档案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重复注册。 (3)学生登录学信档案后,如果发现相片有误,请及时填写《新华图片社数据勘误表》上报勘误。 三、往届毕业生未完成学信网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处理办法7月份已经往届毕业生学信网缺相片名单下载发给各学习中心,请通知相关毕业生尽快上传相片。 根据三种不同的学信网缺相片情况,相关处理办法如下: ① 毕业证书已领取,毕业相片为新华社采集但是学信网未链接上学历,通知学生进入自己学信档案手动绑定相片; ② 毕业证书未领取,学历相片未采集,学生本人通过“毕业生图像采集”微信小程序完成毕业相片补拍,并提交纸质相片(2寸2张)用于制作毕业证书。 ③ 毕业证书已领取,毕业相片非新华社采集,要求提交与毕业证书同底电子照片上传学信网。 四、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和校对,无法进行其毕业数据电子注册,而导致无法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
|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