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常见问题 - 学籍管理(函授)
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基本学制是多少?学习年限最多几年?
答: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三年;学习年限5年。
问:如果入学后发现个人信息不对,如何更改个人信息?
答:为确保我院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新生入学后应及时登录个人工作室和学信网校对学籍信息及电子注册图像,若个别学员因身份证变更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学院平台、学信网、个人身份证三方信息不符,函授站点根据学员提交的相应变更材料上报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变更学信网学籍信息。
问:由于身份证换代升位造成新旧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会影响毕业证书的领取吗?
答:新旧身份证换代升位不会影响毕业生电子注册,不必更改。
问:学习过程中是否可以转专业 ? 最多可以转几次专业?
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学生应按录取专业坚持学习,一般不转专业。但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批准转专业:
       ① 学生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特长或需要;
       ② 属于学校根据需要而调整专业者。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① 成人高考招生考试科目不同者;
       ② 入学两周以上者。
       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问:学生转专业如何办理手续?
答:学生转专业必须向函授站点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函授站点负责人审核后,连同《转专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批准。
问:转专业后相应科目的成绩可以转移吗?如何办理手续?
答:转专业后原先修过的相同课程成绩平台自动互认,无需再次申请。
问:中途是否可以转函授站点吗?
答:可以。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学生因学习方便要求转往其它函授站点相同专业、年级学习的,应填写《转函授站点申请表》,由所在函授站点提出意见,连同《转函授站点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批准。
问: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可以转学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答:可以。学生要求转到其他学校学习,需本人提出申请,并附上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经所在函授站点签署意见后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审批。
问:学习期间可以休学吗?
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① 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必须停课休养或治疗两个月以上者;
       ② 因工作需要,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③ 因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个别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学习者,经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休学时间计入学生的学习年限。
问:如何办理休学及复学手续?
答:一、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生休学,必须到函授站点填写《休、复学申请表》,注明休学起止时间和复学时间,函授站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附医院证明或学生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连同《休、复、退学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审批。
       二、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休学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 学生休学期满前一个月按规定向函授站点提出书面复学申请,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核准并恢复学籍。
       ② 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 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若下一年级没有开设原专业,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但其学籍需重新取得;如下一年级没有原专业,又不愿转其它专业学习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问:关于自动退学有什么规定?
答: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① 无故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复学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② 不按时缴纳学费,不办理注册手续者。
       ③ 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
       ④ 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者。
       ⑤ 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或其它不能学习的疾病者。
       ⑥ 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⑦ 在学期间,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者,无论何时发现并查实,一律按退学处理,不退学费。
       ⑧ 本人申请退学者。
问:自动退学可以领取单科成绩证明吗?
答:办理正式退学手续的学生,如已修读过部分课程,可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关课程成绩证明。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退学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学籍证明。
问:课程免修免考有什么条件?
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课程可申请免修并免考:
       ① 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同层次及课程,学校承认其成绩并予以免修并免考。
       ② 已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并免考已经修过且与我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数相当的公共基础课和相同课程的专业课。
       ③ 在读第二专业的本科学生,其原本科阶段学过基础英语且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修并免考《大学英语》课程。
       ④ 持有大学英语四级、公共英语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或2006年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并免考公共课《大学英语》课程。
       ⑤ 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英语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并免考本科专业相应的《大学英语》课程。
       ⑥ 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英语专业《日语》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并免考《日语》(一)(二)。
       ⑦ 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以上(含一级B)证书或全国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以上证书的,可以免修并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⑧ 凭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免修并免考《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
       ⑨ 在读的本科学生,不能以其在专科阶段学过的课程申请免修免考本科(包括专升本)课程。
问:免修免考成绩如何计算?
答:获准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课程成绩栏内记“免考”字样。学生的免考课程成绩,不计入课程成绩总评。
问:如何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申请?
答: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需在选修该课程之前办理,已修的课程不能办理免修免考。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办法:学生本人向函授站点提出申请,并填写《免修免考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课程成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由函授站点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连同《免修免考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审核批准。